市直各单位、丽水开发区管委会: 为贯彻落实《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丽委人〔2022〕2 号)文件精神,现组织开展丽水市人才来丽就业补贴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补贴对象及标准 (一)对 2022 年 4 月 26 日及以后新来丽水企业全职工作的硕士、本科(含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)、专科生(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)、全日制职高生(含技工院校毕业生),缴纳社保满 1 个月后,发放就业补贴,12 个月共给予补贴 4 万元、2 万元、1 万元、0.6 万元。新来丽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、学校、在丽金融分支机构的硕士,享受同等待遇。 对新来丽水(含在丽金融分支机构)全职工作的博士,发放就业补贴,12 个月共给予补贴 8 万元。 (二)本次补贴享受时间区间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。在丽就业满 6 个月或超过 6 个月人员按 6 个月发放,未满 6 个月人员于下批次申报。 二、资金渠道 市本级由市财政、丽水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承担。市属企业、新社会组织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承担,其他市属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 50%。非市属在丽单位由所在单位全额承担。 三、申报程序 (一)申请 1.已申领人才码的高校毕业生:登陆“浙里办”搜索“浙里人才之家”进入服务页面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。 2.未申领人才码的高校毕业生:登陆“浙里办”搜索“浙里人才之家”进入服务页面,选择“高层次人才认定”或“青年人才认定”,待人才认定申请审核通过后提交材料。 (二)审核 用 人 单 位 登 陆 “ 丽 水 人 才 码 管 理 后 台 ”(https://lsrcm.lshrss.cn/exthtml/lstalent/index.html#/login)”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,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,按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、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审核,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。 (三)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、丽水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相关程序将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。 四、申请材料 1..学历学位证书原件; 2.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原件。 五、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如实申报,用人单位要认真核实,严格把关。对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就业补贴的,一经发现,全额收回就业补贴并停止受理当事人补贴申请。第一批就业补贴申报工作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前完成,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,安排专人按规定程序组织申报,确保就业补贴工作顺利进行。
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菠菜365官网_365上分客服微信号_28365365tw五大联赛2023 年 3 月 2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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